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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申报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财务处 发布于2019-12-25 10:33〔已被读 1375 次〕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按照年初财务处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部分涉税事项的通知,已有很多老师填报了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已在2019年填报了附加扣除信息的老师,请更新个人所得税APP,及时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底前,需要对2020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果没有及时确认,2020年1月起将会暂停扣除,待确认后才能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确认方法,请参考附件)

二、2019年未填报附加扣除信息,但想要补抵2019年附加扣除的老师,请于2020年3-6月参加汇算清缴,具体办理方式届时请关注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2月3日

 

 

 
附件:确认申报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