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2024年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目前,2024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接近尾声,若您还没有申报,请抓紧时间办理。
一、办理时间
2025年6月30日之前。
二、办理方式
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三、操作指南
见2025年3月14日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XJTUer,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来了!》
四、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两种计税方式,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较为合适的计税方式。
五、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在2024年发生的以下税前扣除项目,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
扣除项目 | 扣除标准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定额2000元 |
子女教育 |
住房贷款利息 | 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每月定额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
住房租金 | 西安市每月定额1500元 |
赡养老人 | 独生子女每月定额3000元 |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
继续教育 | 学历(学位)教育:每月定额400元 |
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证书当年定额3600元 |
大病医疗 | 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 | 每年12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 一般情况:抵扣限额占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 |
特殊情况:应纳税所得额内全额扣除(教育行业) |
残疾人税收优惠 | 限额3500元以内据实扣除 |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六、未办理年度汇算的影响
有退税但未办理的,会造成经济损失;需补税但在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七、咨询途径
如果您在汇算期间遇到任何问题,可电话咨询财务处或碑林区税务局,也可前往财务处由财务人员协助办理。联系方式如下:
财务处联系电话:82664831,办公地址:兴庆校区主楼E1716室
碑林区办税服务厅电话:85412366,办公地址:文艺南路208号恒兴文艺广场
请各位老师尽快办理年度汇算,确保及时获得退税,也避免逾期补税而产生滞纳金。
财务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