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联合Mitacs共同选派不超过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西安交通大学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详情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4年9月份后为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 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 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 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 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 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于太平洋时间2024年9月18日(周三)13:00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
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此阶段无需向中方进行申请。
(二)2024年12月17日前,Mitacs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学生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加方院校和导师匹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匹配成功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相关候选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中方申请。
(三)请获得Mitacs录取通知的学生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31日晚24: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未通过加方匹配者,无须向中方进行申请。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与Mitacs录取通知一致。
(四)推荐人员名单将于国际处官网进行公示。
国际处将于2025年1月8日(周三)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2025年2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5年暑期派出。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报的限制。
六、项目申报咨询
1.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电话:010-66093952 传真:010-66093945 邮箱:md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100044)
2.校内负责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项目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82668369/82668521
邮箱:gongpai@xjtu.edu.cn(公派项目联合办公室)
在线咨询QQ:1339750429(添加好友请注明学号及真实姓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