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缓堵保畅,保障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现就开展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范围
师生员工可登记一辆本人自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
不受理无牌车、老式车牌电动自行车登记。
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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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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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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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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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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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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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或无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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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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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陕A、陕D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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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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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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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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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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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或无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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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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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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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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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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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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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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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方式
2022年6月20日起,教职工可在“师生服务大厅”-“校园摩托车、非机动车登记申请流程”进行车辆登记,提交保卫处完成资料审核后登记完成。
2022年6月20日-7月10日,学生可在“师生服务大厅”-“校园摩托车、非机动车登记申请流程”进行车辆登记,提交学生所在单位审批、保卫处完成资料审核后登记完成。
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材料相关要求
申请登记注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需提供车牌号、带有车牌号的车身照片、行驶证(或电子行驶证)。
登记注册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申请人符合准驾车型要求的驾驶证(正本)及车辆品牌信息。
材料不全、无法提供本人相关证件、(摩托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申请不予审批。
四、发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识别卡
师生登记并通过审核后,保卫处将向车主发放车辆“RFID”射频识别卡。
车主领取识别卡后,须将卡片贴在车辆非金属醒目位置,作为车辆出入校凭证,2022年9月5日起,车辆凭证进入学校。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2668549)
保卫部(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