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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发布于2021-09-27 11:45〔已被读 535 次〕

各相关单位:

国庆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国庆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分管负责领导要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单位在国庆节前组织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实验场所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及其他危险源的进行安全规范管理;国家管控类危险品(易制毒、易制爆、麻醉药品等)、生物病原体等必须上锁保管,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清运实验场所危险废弃物,避免危险废物在实验室大量存放;加强实验场所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特别对气瓶、加热设备、冰箱、高压装置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设施要加强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人,确保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确保安全。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临时性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安全的责任人,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做好本实验室人员出入情况的登记,对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实行准入培训与考核许可,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要切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实验室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实验室的疫情防控。对于进口试剂耗材,须对包装进行严格消杀后方可使用。不得在实验室举办聚集性活动,以及开展和实验无关的活动。假期期间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场所,严格执行事先审批及登记制度,实验时不能脱岗,实验须至少2人在场。对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场所,建议进行封门管理,关闭电源、气源、水源、门窗,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