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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财务处 发布于2021-06-15 17:27〔已被读 1251 次〕

各位老师: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结束,若您还没有申报,请抓紧时间办理。

一、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办理时间及方式

根据碑林区税务局工作要求,建议辖区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个人申报部分最好于2021年6月16日前进行,以便于及时核对自己年度退补情况,避免错过申报期。及早申报能全面掌握自己去年收入纳税情况,专项附加扣除及时查遗补漏,及时审核退税。纳税人自行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三、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

2020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计税方式,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的工资薪金主页面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行选择。您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一般情况下,“单独计税”较优惠。

四、不做汇算清缴的影响

不及时年度汇算,会被税务机关催报催缴,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责。有退税额但未办理的,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有补税额但未办理的,逾期会产生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请各位老师及时办理年度汇算,确保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税收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或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财务处联系电话:82664831、88960663-822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85412366

 

附件: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财务处

2021年6月15日

 
附件: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