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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 组织部 发布于2021-06-03 11:13〔已被读 1027 次〕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1〕5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有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符合《通知》(附件一)中“选派人选条件”所列的六项条件。

二、服务锻炼时间及岗位安排

博士服务团成员原则上重点派往陕西省基层一线单位,服务锻炼时间为1年,初步到岗时间为2021年8月中下旬。

三、服务锻炼期间管理

1.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博士服务团成员须自觉遵守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接收单位的各项干部管理制度。在服务锻炼期间,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博士服务团成员须接转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学校保留。

2.根据《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承担专项任务挂职干部补贴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西交校发〔2018〕6号)(附件三)精神,博士服务团成员在服务锻炼期间可按规定享受挂职干部补贴,具体实施办法按该文件执行。

3.服务锻炼期间,表现出色且因工作需要,服务锻炼单位拟留用的,本人须在征得所在学院(部、处)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调动和任用工作。

4.其他工作期间管理要求,以《通知》要求为准。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选须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陕西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二),纸质推荐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6月14日(周一)下午18:30前报所在分党委。

 

附件:

  1.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1〕51号)
  2. 《陕西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3. 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承担专项任务挂职干部补贴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西交校发〔2018〕6号)

 

 

联系人:段恒强

电  话:82668242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3日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关于开展我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陕西省第八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3: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承担专项任务挂职干部补贴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西交校发〔201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