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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校长办公室 发布于2021-07-19 15:06〔已被读 4094 次〕

 

交校办发2021〕10号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放假时间

8月2日至9月10日。

(二)老生开学时间

1.本科生老生:报到注册日期为9月11日—9月12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2.研究生老生:注册日期为9月11日—9月12日,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报到日期不晚于9月12日,具体时间由学院和导师自定。

3.留学生老生:报到注册日期为9月11日—9月12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三)新生开学时间

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日期为8月27日-8月28日,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9月8日-9月9日,留学生新生报到注册日期为9月8日-9月10日。

(四)开课时间

9月13日各校区本科生、研究生同步开课。

二、学生报到注册安排

(一)老生报到注册安排

老生缴费采取财务缴费平台缴费和财务微信服务平台缴费等方式,具体方式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学生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务必按规定时间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名单分别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学生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到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学院出具有关证明。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教务处负责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本科生名单转学生处及各相关书院,以便各书院掌握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二)新生报到注册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迎新工作的通知》(交校办发〔2021〕11号)、《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新生迎新工作的通知》(交校办发〔2021〕1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学生集中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通知》(西交武〔2021〕1号)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21年迎新工作、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正常进行。

留学生新生报到注册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

1.放假时间:8月2日至9月10日。

7月31日(星期六)、8月1日(星期日)上班。

2.上班时间:9月11日(星期六)。

3.9月11日(星期六)上午10:00前,请各单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通过学校OA系统部门邮箱报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四、暑假值班安排

1.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情况处置,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2.为方便师生和各研究院咨询办理业务,同时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创新港假期值班工作统一安排在综合服务大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8月1日前,各单位通过学校OA系统报送暑假值班表(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21年暑假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4.暑假期间各单位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后勤保障部负责据此调整兴庆校区、创新港校区、雁塔校区、曲江校区、阳光小区班车的运行时间。

五、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一)做好师生离校报备及日常健康管理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严峻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离校情况报备,包括离校目的地、交通工具、行程路线、紧急联系人信息等。

2.提醒师生做好路途、旅途防护,避免前往或途经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差。若遇突发情况,师生均须听从当地疾控部门安排并向学校报告。

确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应向所在单位履行报批手续,在外期间做好个人防范,并在返回后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隔离。

各单位及各位师生及时关注当地和国家疫情变化信息,及时按要求做好报告和健康监测。

3.加强日常健康信息管理。建立离校和留校师生信息台账,要求师生按时填报健康日报,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情况,有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报送。

4.推动师生新冠疫苗接种进度。高度重视师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强化宣传教育,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原则,提醒符合条件的师生暑假前完成在学校接种,如暑期在学校以外地区接种的,应向学校报备。

(二)严格校园场所及活动管控

1.暑假期间,因教学科研等需要确需开展的活动和会议,要注意做好疫情防控。各单位不安排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校。

2.保卫处负责严格校园门禁管理,校外人员及车辆入校严格执行报备制。

3.后勤保障部负责继续严格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场馆等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谋划下学期工作;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对本单位的水、电、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及暑假期间的安全意识。学工部、研工部和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学校资产公司所属单位、社会教育管理处所属单位、科教院、附属医院等单位的休假时间,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