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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编报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工作的通知 财务处 发布于2021-07-26 08:59〔已被读 483 次〕

全校各单位

根据本年工作计划和安排,各单位计划在2022年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的,需要编制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强项目论证,规范项目立项。项目经财政部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没有履行相关程序的,一律不得购置。

为统筹做好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及其他相关工作,需在全校范围内征集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大型设备和车辆报废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提前统筹谋划,编制本单位“2022年新增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或100万元(含)以上专用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初步计划表”(详见附件1)。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申报事关政府采购预算及采购执行进度,请各单位(包括各实验室、或科研团队、课题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考虑仪器设备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务必按要求填报。

2.各单位在2022年计划报废的设备及车辆,请按要求填报2022年大型仪器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报废计划表(附件2),以及报废车辆计划表(附件3)。

二、各归口职能部门职责划分

1.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收集并编制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除信息化建设以外的设备类)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会同各经费主管部门对新增大型仪器设备计划进行预论证,并编制汇总大型仪器设备和车辆报废计划。

2.学科办负责收集并编制“双一流”专项(含后配给)中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由于后配给经费额度暂未确定,请各单位根据需求充分预计并申报。

3.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并编制青年千人等人才专项费中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4科研院负责收集并编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专项、高技术研究、一般科研经费等科研项目中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5.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并编制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中信息化建设类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6.财务处负责收集并编制校级专项中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存在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请将“2022年新增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或100万元(含)以上专用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初步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7月29日(周四)前按经费性质不同,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递交至各归口职能部门。

各单位存在2022年计划报废的设备及车辆的,请将2022年大型仪器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报废计划表(附件2)以及报废车辆计划表(附件3)纸质版,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7月29日(周四)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递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各归口职能部门在2021年7月31日(周六)前,将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的“2022年新增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或100万元(含)以上专用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初步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递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逾期未交的将视为无相关计划,一律不得购置。

四、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申报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是2022年进行设备采购的必要条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按要求报送

2.本次申报的计划不等同于预算经费已确定安排。在财政部批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前提下,单位须自行落实购置经费,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细则》(西交实201849号)要求进行购置论证通过后方可办理设备采购。

3.2022年新增资产计划只有一次申报机会,对于有新增资产计划,但经费来源暂未确定的,建议本次一并填报,并在“经费来源”处注明“待定”。该部分新增资产计划请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4.各单位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映。

五、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实验室处

王孜婧

88967944

wangzijing@xjtu.edu.cn

财务处

段笑笑

82667985/88967985

cwysk@xjtu.edu.cn

学科办

何月/李亚婷

82668799/88969104

xkb@xjtu.edu.cn.

人力资源部

邵园媛

88966336

shaoyy@xjtu.edu.cn

网络信息中心

杨洁

82668801

jie.yang@xjtu.edu.cn

科研院

金天卫

88968790

jintw64@xjtu.edu.cn

采购办

余虹颉

88963685

hy.xjtu@xjtu.edu.cn

新增资产QQ群:479919679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3 日

 
附件1-2022年新增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或100万元(含)以上专用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初步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报废大型仪器设备计划表.xls
附件3-2022年报废车辆计划表.xls
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