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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 遴选退休教师的通知 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于2020-03-26 09:57〔已被读 1796 次〕

按照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1号),现就我校遴选退休教师支援西部高校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首批试点对口支援学校为:塔里木大学。具体需求和承担课程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申请教师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三、岗位职责

1.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远程教育、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高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受援高校教师。

2.长期援派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鼓励考核合格的长期援派教师连续支援服务。

3.短期和远程支援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根据受援高校需求,认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长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按月发放。

2.短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

3.通过远程教育、同步课堂、远程传帮带方式援教,课时费为100元/课时。

4.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参照受援高校相关标准执行。

5.受援高校提供岗前培训费、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派出前体检费、遴选工作经费等由学校提供。

(二)政策保障

1.教师援派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等均不变。 长期援派教师,享受受援高校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由受援单位报销一名家属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

2.援派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援受双方可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校内医疗互助基金等多种方式灵活提供补充支持。患有慢性疾病需定期开药的教师,学校协助提供必要的便利。援派期间生病或受伤的教师,参照受援高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

五、报名方式

1.请有意申请支援工作的退休教师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高校银龄教师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意向登记表》电子版本发送至dkzybgs@xjtu.edu.cn。

2.学校将《意向登记表》收集上报,经上级遴选后将入选结果通知教师。

3.咨询电话:18991868232(陶老师)

党校办(对口支援办)

人力资源部

离退休处

2020年3月26日

 
高校银龄教师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意向登记表3.6.docx
塔里木大学银龄计划本科教学及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需求计划汇总(格式修改)2020.3.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