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实验室:
为了更好的发挥高性能计算平台对学校学科发展的支撑作用,鼓励用户利用平台产出更好的研究成果,提升高算平台使用效益,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校级公共高性能计算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和《网络信息中心实行学校高性能计算平台成果产出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开展校级高性能计算平台成果产出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范围:
申请人范围限定于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并且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
二. 成果时间范围:
2015年12月至2019年6月利用校级高算平台完成的已在线发表、公布、授权的论文、奖项及专利等各类成果科研。
三. 申报细则:
1. 此次申报可以课题组或个人名义申报,所获机时奖励直接充入高性能计算平台计费系统用户指定的账户,不可折现、不可转让。
2. 提交的论文成果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须为西安交通大学,且在致谢或新闻通稿中致谢或注明科研工作得到西安交通大学高性能计算平台支持;奖项、专利的第一完成单位、申请权利人须为西安交通大学。
3. 成果奖励标准:
序号 | 成果分类 | 每项奖励机时 (CPU核心*小时) |
1 | 发表于Nature、Science、Cell等顶级期刊或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00000 |
2 | 发表于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及影响因子大于10的期刊或经交大主页“交大要闻”报道的发表于各学科领域顶级期刊的文章 | 100000 |
3 | 一区(按JCR学科分类分区,下同)论文或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 40000 |
4 | 二区论文或获省部二等奖 | 10000 |
5 | 三区论文或获省部三等奖 | 4000 |
6 | 四区论文、高水平国际会议论文、英文EI论文、中文SCI/EI论文或校级奖、专利 | 2000 |
4. 此次成果申报获得的机时奖励,只可用于抵扣6月30号以后的机时费用。
5. 申报成果符合多个奖励类别时,以最高奖励类别为准。
6. 用户申报成果及所获奖励将在网信中心及高算平台网站上公布。
7. 申报人须在6月30日前提交《西安交通大学校级高性能计算平台成果产出奖励申报表》。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pc@xjtu.edu.cn,纸质版请交至网信中心209杨帆老师处,联系电话82668828-8003。
网络信息中心
201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