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和生物试剂的采购,依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实验室化学品和生物试剂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5万(不含)元以下的化学品和生物试剂,应通过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实验室处”)“新版化学品系统”采购,无需签订采购合同;
二、预算5万(含)元-10万(不含)元的化学品和生物试剂,应通过实验室处“新版化学品系统”采购,需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审核盖章时除提交《西安交通大学采购合同签订及用印审批单》,还需提交“新版化学品系统”生成的入库记账单;
三、预算10万(含)元-50万(不含)元的化学品和生物试剂,应由各单位以院处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新版化学品系统”办理采购流程,并需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审核盖章时除提交《西安交通大学采购合同签订及用印审批单》,还需提交“新版化学品系统”生成的入库记账单;
四、预算50万(含)元以上的化学品和生物试剂,由采购办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实施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新版化学品系统”办理采购流程,提交“新版化学品系统”生成的入库记账单签订采购合同;
五、相关财务报销要求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