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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就业见习生招聘通知 就业创业中心 发布于2020-12-16 11:34〔已被读 929 次〕

各书院、学院(部、中心)及职能部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西安市关于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通过见习实现更高质量和充分就业,学校拟针对本校毕业生招聘见习生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就业见习工作由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统筹、协调,校内各单位(不含附属单位)配合就创中心做好具体工作,负责见习人员的具体管理和考核。

二、招聘对象:

西安交通大学2019届、2020届未就业毕业生,以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后被录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学生),研究生在本科期间参加过就业见习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学有余力,能保证工作时间;

(三) 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家庭经济困难尤其是建档立卡户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见习岗位申报

校内有就业见习生需求的部门请于12月21日18:00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部门可申报1-3个见习岗位,申报岗位与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紧密结合的酌情优先分配。

(二)见习岗位公布

12月23日,就业创业中心通过网络、公众号等方式公布2021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三)学生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见习的同学,应在12月27日前将简历(模板见附件2)及个人基本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及毕业证复印件。

(四)面试及录用

由就创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确定录取名单及见习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过后上网公示,并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提交见习生所需材料,具体材料另行通知。

四、就业见习生管理

(一)协议书签订

各用人单位须与见习生签订《西安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及见习生本人双方签字,协议书分别由就创中心、见习生、人才市场各备案一份。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3个月,从2021年3月1日-5月31日。

(三)见习生指导、培训

参加见习的同学,由就创中心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见习期间集中培训,由具体见习单位配备指导老师,对见习生的业务、思想、生活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

(四)见习生考核

1.每月末,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及出勤情况对就业见习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就创中心。

2.各用人单位应在见习期满后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进行测评及技能考核水平反馈,出具见习鉴定报告,就创中心根据鉴定报告颁发见习证书。

五、见习待遇

(一)学生见习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生活补贴,政府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

(二)见习生按规定正常出勤的,按照月标准全额支付;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8小时/天)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三)每名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积极组织申报。请有需求的部门按时申报见习岗位并指定专人负责见习相关事宜。请各书院、学院积极动员、推荐毕业生报名参加见习。

(二)做好考核管理。用人单位应对见习人员加强日常培训、使用和管理,就创中心将不定期进行回访和抽查,对操作和管理不规范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于严重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岗位和资金划拨。

   

邮  箱:jyzxadm@xjtu.edu.cn

联系人:王冲猴 82669118、赵妍雪 18710869006(同微信)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docx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就业见习生报名表.docx